吴浈说,同一种药由不同的厂家生产,每个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区别开来,还会给产品起一个名称,即商品名。
国家根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几种情况可以有商品名:新化学
药品、新生物制品以及具有化合物专利的
药品。原料药、中药、仿制药没有商品名。
到目前为止,国家食品
药品监管局批准的有商品名的
药品只占
药品的4%。如果企业不正确使用,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同一通用名的
药品用不同的商品名,价格不一样,易引起了医患之间的纠纷。
据吴浈介绍,从
药品审批监督角度加强规范和整顿,将主要集中在规范
药品名称的管理,严格
药品商品名的审批,同时加大市场稽查力度。去年共查处了3435个品种,以此遏制滥用商品名的势头。同时还出台了加强
药品广告宣传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单独宣传
药品商品名,必须与通用名同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