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示 通 告
中保委(2007)1号件
对于武汉中研现代中药技术有限公司假借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社区
健康教育指导办公室”之名夸大宣传,违规销售其产品“复元之光”,现予以再次警示通告:
鉴于武汉中研现代中药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双方协议约定,以“社区
健康教育指导办公室”名义进行产品销售并夸大宣传。我会已于2006年6月取消了武汉中研现代中药技术有限公司举办“社区
健康教育指导办公室”的资格,并于2006年7月做了媒体通报。现郑重申明,我会正在协同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其冒用我会名义欺诈消费者事件,如任何单位、个人再以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或“社区
健康教育指导办公室”名义宣传或销售其产品“复元之光”,我会将一并追究。
“社区
健康教育指导办公室”成立的目的在于普及科学
健康知识,而不是销售产品,更不允许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欺诈消费者。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类似欺诈行为,立即向我会举报,我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处。
举报电话:010—83501235
特此通告!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
2007年04月10日